1月31日,上海市“沼气全碳定向转化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与中试验证”项目关键节点推进情况汇报会在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举行,该中试装置产出的首批绿色甲醇产品在现场发布。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翟金国表示,上海市科委面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未来产业培育等战略需求,围绕绿色燃料技术创新与未来产业培育,进行了全链条布局、全过程管理和全生命周期培育。在关键技术突破、中试工程建设、产品绿色认证等方面也都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效。市科委将继续发掘并推进更多适合上海绿色燃料产业发展的前沿颠覆性技术,助力形成“上海技术+上海装备+全球原料资源”服务全球航运中心的发展模式,持续做大上海绿色燃料产业和科技服务业。
“沼气全碳定向转化制绿色甲醇关键技术与中试验证”项目,由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城投老港、上海环境、中石化上海工程公司、上港能源等单位共同承担。该项目旨在通过颠覆性技术创新与工程验证,强化本地沼气资源供给与高价值利用,创新突破集“三素协同厌氧发酵-沼气净化除杂-混合重整造气-绿色甲醇合成”一体的沼气全碳定向转化制绿色甲醇技术,形成国际领先的绿色甲醇合成新工艺和成套技术,降本30%以上。相较于传统生物天然气制绿色甲醇技术(碳利用率 49.6%),沼气全碳定向转化制绿色甲醇技术沼气吨耗 830Nm³、碳利用率100.0%。
据悉,此次沼气全碳定向转化制绿色甲醇千吨级中试装置的成功投运,标志着项目已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下一步,将开展10万吨级规模的工程放大,有效推动绿色燃料未来产业的技术工程化验证到产业化应用,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全球船舶绿色燃料动力供给提供上海方案。
![]()

法律声明
访问者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同意本声明。访问者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任何功能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且自愿接受本声明的约束;如有异议,请立即跟本公司协商,并取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意见。对于违反下列条款的行为,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各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一条 访问者在进行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浏览、利用、转载、宣传介绍)时,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故意或者过失地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访问者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国际公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二条 本网站郑重提醒访问者:请在转载或者下载有关作品时务必尊重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如果您发现本网站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情况,请立即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作相关处理。
第三条 除我们另有明确说明或者中国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外,本网站所有内容及其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未经本公司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同意,严禁转载或用于其它商业用途。
第四条 未经本公司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同意,其他任何机构、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其作品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本网站所刊载的各类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图片、图表)的作品仅供参考使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对于访问者根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所做出的一切行为,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承诺文件,否则本网站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六条 当本网站以链接形式推荐其他网站内容时,本网站并不保证此类网站、资源以及从此类网站获取的任何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对于因使用或信赖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内容、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惩罚性损害赔偿等,本网站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当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第八条 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条 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